精神損失賠償附頁(Udated 2024-04-07)


1) 電子武器摧殘
罰款 HK$100萬/每三分鐘(訂於2015年10月6日) 2) 併五感(直接或間接) 罰款 HK$10萬/每三分鐘(訂於2015年10月6日)

3) 併飲食
罰款HK$10萬/每食(訂於2020年4月17日) 4) 併感覺性騷擾 罰款HK$100萬/每天每人(訂於2017年5月1日)

5) 非法長開我腦音罰款(訂於2019年8月5日)

每開腦音侵犯我私隱 罰款HK$100萬/每分鐘; 潛入虛假思維 罰款HK$100萬/每分鐘;
思維干擾 罰款HK$100萬/每分鐘; 6) 腦控(製作,間接或直接擁有, 使用我芯片或其它科技構成腦控)罰款US$1000萬/每年(訂於2016年10月3日)

7) 深假,冒名頂替 (訂於2016年11月7日)
罰款100倍/每一次所得利益

8) 因腦控技術直接,間接造成的體重增加:
罰款1000萬美元/每增加1公斤
(訂於2022-06-15)

9) 因腦控技術直接,間接造成的樣貌改變:
罰款1千萬美元/每樣每天 (如果一天換不同樣貌,按每換一樣貌US$1千萬計算。(訂於2023年03月08)

10) 任何人將他人或者生物以任何形式潛行於我家空間,每個生物或者影像每天需賠償美元100萬。(詳細請參考"腦控空間本週新聞(2023年12月9 日至2023年12月15日)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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