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://www.drugnet.com.hk/health/e173-5.htm
NHK報導:日本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六日晚間觀看電視卡通節目「口袋怪物」 (Pocket Monsters)感到痙攣與昏眩失明症狀的,共有七百二十九人送醫。一名 兒童表示:Pokemon發出閃光時,他只覺眼前一片花白,並感到頭暈噁心。日本 國立所八木和一醫師表示:這是由於卡通的打鬥過程有快速強光,加上卡通人物 迅速跳動,引發「光過敏」現象。
其實日本、美國、英國以前就有因玩電玩而引起光過敏的報告。光過敏,顧名思 義,乃強光引起腦部顳葉不正常放電,造成顳葉癲癇。如果你跟我一樣愛看X 檔案,其中就有一集是用強光達到「魔光傳腦」殺人五步的故事。所不同的是, 日本這次東京、大阪的光過敏事件應不會造成如此大的危險,患者會自動復原。
光可能引發癲癇,尤其是在明暗對比非常強烈的環境,如迪士可舞廳的強光,每 秒九至十五次紅色閃光,會達成腦細胞元之間產生「共鳴」現象,而不正常放電 ,接著就是一陣抽搐,在神經內科領域,可用腦波記錄,再以紅色閃光刺激,看 有無不正常波紋即可診斷。
相信不少「電腦族」看到這則新聞也一定「驚魂未定」,連想到電腦的一「鼠」 在手遨遊網路四海,紅光、綠光、藍光、閃呀閃呀地,「到底會不會也得到光過 敏?會不會暈倒在電腦前?」根據喜樂士(Don Sellers)所著《電腦保健手冊》 一書中有幾點建議,避免你被電腦「魔光傳腦」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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